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
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处级领导干部听课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-05-18 点击数:

各学院、相关单位:

领导干部听课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为切实落实教学质量保障责任,督促各学院、相关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履行听课职责,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,现就2026年春季学期处级领导干部听课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听课任务

为确保听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,请各学院、相关单位组织本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,按照《关于印发〈内蒙古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(修订)〉的通知》(内大发〔2024〕39号)(附件1)要求,认真开展听课工作,全面了解教学情况,精准反馈教学意见,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对教学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作用。

二、材料报送

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领导干部听课材料的收集与审核工作,并于2026年6月26日(第17周)前,完成以下工作:

1.将经听课领导本人签字确认的《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》(附件2)原件统一报送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(明远楼410A)。复印件由学院和单位留存备查。

2.《2025年秋季学期处级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3)纸质加盖单位公章,统一报送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(明远楼410A),联系人:马子钧。联系地址:赛罕校区明远楼410A。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:ndmzj@imu.edu.cn。

3.各学院要将随堂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任课教师,并对本学期听课情况进行统计分析,对本单位教学问题处理、制定的措施及解决方案形成书面材料,于6月26日(第17周)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。


附件:1.关于印发《内蒙古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(修订)》的通知

2.内蒙古大学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

3.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


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         

2026年5月18日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
教师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235号,010021

电话/传真: 0471-4992249

官方微信